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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及《淮北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现将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

2.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时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3.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4.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原则上同一班级推荐不得超过1人),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必备条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其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综合考评或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评选范围内综合考评或学习成绩位次靠前而没有被推荐的同学,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20%且没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

(6)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学院统一使用省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4.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必备条件。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022年我校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困难)、3000元(困难)、4500元(特别困难)三档。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自愿提交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按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国家助学金由评议小组在对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评议,并在班级进行公示。经班级公示且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所有纸质材料(排序)一并报至所在学院。

(三)学院初审。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对二级学院学生名单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盖章)和所有纸质材料(排序)报至学生处。

(四)学校评审。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交到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财政厅2022年下达我校名额:国家奖学金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95人、国家助学金1180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5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加盖学院公章)

(2)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3)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加盖学院公章)

(2)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附件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附件6《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3.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的报告;

(2)附件7《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附件8《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以上材料,评审报告必须以学院红头文件形式报送。除申请审批表(附件1、4)只需报送纸质原件以外,其他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材料。如有位次靠前没有被推荐的同学,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并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2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学生处邮箱hblgxyxsc@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都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政策。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评审推荐工作。要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区别,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评选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学校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学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模范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和厚望,切实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奖优”和“助困”的积极作用,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附件: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4.《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7.《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8.《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淮北理工学院



淮北理工学院(前身是始建于2003年的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能源基地安徽省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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